你覺得要立法調漲最低薪資是好事還是壞事?
企業界是反對的,那麼小老百姓呢?
雖然不知道這個如果成功會不會真的對大家的荷包有幫助
但是對一些低收入的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
舉例說明:如果一個家庭夫妻兩人,老公有工作,太太是家庭主婦
有兩個小孩,一個大學生,一個是高中生
這樣子的話,你家的月收入是多少呢?(以最低薪資15800為例)
這樣的家庭有沒有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呢?
也許會有人以為只有老公的收入吧,應該可以吧
NO,NO,NO
如果你要去申請低收入戶,社會課的人就會告訴你
你們不符合資格,因為:
你家有兩個成年人(老公+太太),所以你們家的月收入應該是
15800*2=31600(即使太太沒有工作,法律上還是有收入的)
如果那個大學生又不幸是唸的是夜間部,那麼你們家就有三份收入啦
15800*3=47400(即使小孩要從白天開始上課,無法工作,但是法律
還是認定夜間部的學生就是可以全天工作的,有收入的)
那麼低收入戶的標準到底是多少呢?以我當年去申請的標準是6800
如果你們家一個月的收入低於6800,那麼就可以申請囉
可是按照上面的規定,你們家應該要有3-4萬的收入,怎麼可能
是低收入戶呢
如果幹事願意幫忙,你應該可以拿到一張清寒證明
申請一些獎學金吧
如果小孩當兵,暫時可以被視為沒有收入的!
所以,如果你們家沒錢肯定是你不努力吧!!
再者,如果台中的那個國中生妹妹,如果只有哥哥也是學生(已經成年)
沒有其他長輩也沒有捐款,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嗎?
NO,NO,NO! 因為哥哥也是學生,所以不算有還款能力,不能當保證人
所以就自己去想辦法賺學費吧
很多時候,為什麼會因為一點錢帶著全家去自殺,其實是法律逼死人的
窮人,沒有喊苦的機會,也沒有翻身的機會!!這個地方真的有機會嗎?